災區(qū)不能吃的食品有哪些?
(1)被水浸泡的食品,除了密封完好的罐頭類食品外都不能食用;
(2)已死亡的畜禽、水產(chǎn)品;
(3)壓在地下已腐爛的蔬菜、水果;
(4)來源不明的、無明確食品標志的食品;
(5)嚴重發(fā)霉(發(fā)霉率在30%以上)的大米、小麥、玉米、花生等;
(6)不能辨認的蘑菇及其他霉變食品;
(7)加工后常溫下放置4小時以上的熟食等。
如何正確加工食品?
糧食和食品原料要在干燥、通風處保存,避免受到蟲、鼠侵害和受潮發(fā)霉,必要時進行曬干;霉變較輕(發(fā)霉率低于30%)的糧食的處理,可采用風扇吹、清水或泥漿水飄浮等方法去除霉粒,然后反復用清水搓洗,或用5%石灰水浸泡霉變糧食24小時,使霉變率降到4%左右再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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